Vin尋

书摘

《性/别、身体与故事社会学(田野中国)》黄盈盈


一 “性”与“性/别”的概念创造及扬弃

首先挑战的就是“多数-少数”,并在数据基础上发展为“正常-变态”的压制性霸权。权利,意味着即便只有一个人具有某种性癖好,也不因是“一个”而被压制、被歧视。因此,当那些为性权利奔走相告的社会运动家,也试图用数字来说服政策制定者、说服大众的时候,让人忧心与遗憾。同性恋占有多少比例不应该成为倡导的依据!因为,总是还有一些更为少数的人群。如果以人数多寡来衡量权利有无,我们在为某部分人争取权益的时候,又置这些更为少数的人于何地?这种以数字为倡导依据的做法,正是陷入了主流的性压制逻辑:从少数,到变态,到清除的社会净化逻辑。对此,福柯早就警告过!

有人可能会从策略的角度不同意上述说法。这些人认为政策制定者就希望有数据的论证,只有告诉他们这个人群人数不少,才有希望引起政策改变。从现实的角度看,确实如此,可是,我还是会说,这是个权力游戏,特权阶层的人数从来不多;底层的人数也从来不少;数字的政治性,从来都是因人而异的。而且,那是政策制定者需要考虑、改变观念的事情,不是运动实践者首先去妥协的;不能永远要求非政策制定者做出自觉的让步!


*哇,又读到醍醐灌顶的一段话。这确实是我们习以为常的动作吧?为了向老板(做决定的人)阐释一个群体的重要性,就给对方数据,告诉TA这个群体占了总人数的多少百分比。当我们用人数比例作为依据来为“少数群体”争取权益时,我们事实上正在忽略“更少数群体”。如果这个“更少数群体”少到只有一个,难道这一个人就不配享有权益了吗?我们的行为在不知不觉中妥协于“少数服从多数”,暗合了“人多才配享有权益”的逻辑,所以我们都要警惕“多数人暴政”(tyranny of the majority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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